垃圾徵費終見曙光 最快2020年實施

政府提出「垃圾徵費」的都市固體廢物收費多年,但遲遲都沒有落實日期。環境局遞交立法會文件指出,政府已於11月初刊憲,再於11月14日向立法會遞交條例草案進行首讀及二讀,當局估計收費最快於2020年底落實,比原先預計延遲一年。

黃錦星

環境局局長黃錦星(HK01)

環境局建議都市固體廢物收費實施首3年,指定垃圾袋收費定為每公升0.11港元,若3人家庭每天使用一個最常用的10公升或15公升的指定垃圾袋,每天須繳約1.1港元或1.7港元,每月繳付33港元或51港元,收費水平在實施3年後檢討。每個垃圾袋附有防偽標籤。當局於11月2日刊憲,11月14日進行首讀,恢復二讀辯論、委員會審議階段和三讀日期另行通知。

指定垃圾袋

指定垃圾袋收費定為每公升0.11港元(環境保護署)

根據環境局提交文件指出,為了支援不同持分者和市民實踐減廢及回收,當局會將都市固體廢物收費收入用作加強減廢及回收工作。新一份《施政報告》公布政府將為上述工作提供額外恆常資源,在2019至20財政年度先增撥約3 至4 億元,並在都市固體廢物收費實施的財政年度起進一步增加撥款至不少於8 至10 億元。這項每年撥款的數額與當局估算的都市固體廢物初期收費總收入相若,達致「專款專用」的效果;若都市固體廢物收費收入在某一財政年度超過這一數額,政府會在下一財政年度相應增加撥款至同一水平。

按戶按袋

市民以「按戶按袋」形式繳費(資料圖片)

環境局會利用額外資源加強支援減廢和回收,當中包括在環境保護署下設立外展隊,為市民提供在地協助,以實踐減廢回收和落實收費;又推出先導計劃,如為非工商業廢塑膠及工商業廚餘提供免費收集服務;及推行應用逆向自動售賣機(膠樽回收機)先導計劃,以評估其推動回收廢塑膠飲料容器的成效。

另外,黃提到法例落實初期會有6個月適應期,以口頭警告及教育為本,之後會以「風險為本」模式針對違法黑點採取嚴厲執法行動,如發現違規行為經定罪後罰款1500港元,相信有一定阻嚇力。

 

垃圾徵費終見曙光 最快2020年實施